南京藝術學院2021藝術類招生章程 2022年南京藝術學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五 )


(5)使用南京藝術學院校考成績錄取的戲劇影視導演、錄音藝術專業,對文化分達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批次省控線8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專業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
(6)使用南京藝術學院校考成績錄取的書法學、舞蹈學專業,對文化分達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批次省控線8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分比值(即考生文化高考成績÷考生所屬省普通類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線)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
(7)使用南京藝術學院校考成績錄取的音樂表演(聲樂演唱)、音樂表演(中國樂器演奏)、音樂表演(管弦與打擊樂器演奏)、音樂表演(鋼琴與鍵盤樂器演奏)、音樂表演(音樂劇)、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計算機作曲)、流行音樂、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流行創作)、表演專業,對文化分達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批次省控線75%(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專業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
注: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計算機作曲)專業實行的是合并考試,成績通用 。在錄取時,將根據兩個專業招生計劃數之和確定最低錄取專業分,在此分之上,按專業清原則,依次確定考生的錄取專業 。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若服從調劑,則調劑到尚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
(8)使用南京藝術學院校考成績錄取的舞蹈編導專業,對文化分達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批次省控線65%(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專業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
(9)使用南京藝術學院校考成績錄取的舞蹈教育專業,對文化分達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批次省控線6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專業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
(10)使用南京藝術學院校考成績錄取的舞蹈表演專業,對文化分達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批次省控線5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專業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
(11)面向新疆伊犁州直對口援疆扶貧定向招收繪畫、服裝與服飾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專業考生,專業使用新疆美術統考成績 。文化分、新疆美術統考分均達到自治區相應批次省控線的第一志愿考生,在錄取時,將根據以上專業招生計劃數之和確定最低錄取綜合分(即[(高考文化分÷文化滿分)×0.6+(專業分÷專業滿分)×0.4]×750)),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確定考生的錄取專業 。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若服從調劑,則調劑到尚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
面向新疆伊犁州直對口援疆扶貧定向招收音樂學專業考生,專業使用新疆音樂統考成績 。文化分、新疆音樂統考分均達到自治區相應批次省控線的第一志愿考生,按文化成分和新疆音樂統考專業分的綜合分(即[(高考文化分÷文化滿分)×0.6+(專業分÷專業滿分)×0.4]×750))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
我校在新疆招生只接受計劃類型為“普通類”的考生報考(即以漢語言參加高考的考生均可報考) 。
我校面向新疆“單列類”考生招收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協作計劃考生,對文化分達新疆普通類本二文科批次省控線的考生,按文化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
(12)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考生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相關專業須達到所在省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我校按規定執行 。
(13)考生在填報使用南京藝術學院校考成績錄取的專業時,必須按考生參加校考并取得合格的專業填報,如由考生專業填報差錯產生的退檔由考生本人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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