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租房在選房入住復審 天津申請公租房資格復審沒過怎么辦

天津公租房資格復核:
復核不合格的,戶籍所在地區住建委向其開具《公共租賃住房承租資格復核不合格通知單》 。申請家庭可在規定期限內自行舉證,經復核仍不合格的,戶籍所在地區住建委向其開具《公共租賃住房承租資格復核結果告知單》 。
辦理流程:
(一)對人口或住房情況發生變化的,需重新辦理公共租賃住房承租資格審核
戶籍所在地區住建委向申請家庭開具《重新審核公共租賃住房承租資格通知單》 。項目經營單位驗證配租情況后,為其開具《公共租賃住房配租情況告知單》,同時將《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條件通知單》退還申請家庭 。
(二)申請家庭到戶籍所在地區住建委重新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承租資格
經審核合格的,為其發放新的《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條件通知單》,并注明“該家庭已入圍===項目,原申請人為===” 。
【天津公租房在選房入住復審 天津申請公租房資格復審沒過怎么辦】(三)申請家庭在規定期限內,將新的《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條件通知單》送交項目經營單位,項目經營單位重新提交資格復核申請 。逾期未送交的,視為自動放棄該項目配租資格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