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陽經開區青年人才生活補貼申請條件

根據瀏陽經開區人才聚集政策,對在經開區企業就業,連續工作滿12個月且申報時在職的全日制大專、本科應屆畢業生,分別給予每月400元、600元的生活補貼;對在經開區企業就業,連續工作滿6個月且申報時在職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別給予每月1000元、1500元的生活補貼 。
申報補貼的青年人才須符合以下條件:
【瀏陽經開區青年人才生活補貼申請條件】1、申請人為全日制大專或本科學歷的青年人才須是在國內外各大高校,在2022年至2024年內當年度畢業并獲得畢業證書的全日制應屆畢業生 。
2、申請人在2022年1月1日之后與經開區企業簽訂三年及以上勞動(聘用)合同,在經開區繳納社保和個人所得稅 。
3、申請人的就業崗位為專業技術、研發、市場營銷及管理崗位,且與勞動(聘用)合同中明確的聘用崗位一致 。
4、申請人就業上崗后30天內,用人企業須向經開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人才中心)報備青年人才就業基本情況,如申請人所在企業未報備青年人才就業基本情況的,該申請人不能享受生活補貼 。
原文鏈接>>>瀏陽經濟技術開發區關于進一步加快人才集聚發展的實施辦法(2022-2024年)(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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