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蘇海事職業技術學院提前招生章程( 三 )


1、烈士子女,錄取時加20分投檔 。
2、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錄取時加20分投檔 。
3、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含臺灣戶籍考生),錄取時加5分投檔 。
4、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錄取時加10分投檔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投檔條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 。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五條 凡在高職院校提前招生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教育部令第33號《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 。考生的違規情況將報省教育考試院,記入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
第二十六條 學校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經江蘇省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
第二十七條 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蘇物價【2014】136號)按學年收取費用(幣種:人民幣)
文科類專業4700元/生/年
工科類專業5300元/生/年
藝術類專業6800元/生/年
第二十八條 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學年人民幣700-1500元(教財【1996】101號、蘇價費【2002】369號、蘇財綜【2002】162號、教財【2003】4號、蘇價費【2004】365號、蘇財綜【2004】122號、蘇價費【2006】185號、蘇財綜【2006】35號) 。
第二十九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 。經復查或復檢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
第三十條 我校已建立“獎、助、貸、勤、免、補”六位一體的資助政策體系 。入學前可向戶籍所在區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入學時如暫時無法繳納學費,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辦理緩交;入學后可向學校遞交《江蘇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暨國家教育資助申請表》,申報家庭經濟困難,由學校核實認定后予以相應的資助 。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已被提前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和任何其他形式的錄取 。確需參加高考的,須向高考報名地縣級招辦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參加,但不能參加任何形式的錄取 。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通過學校招生信息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
第三十三條 我校以往提前招生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由江蘇海事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
第三十五條 學校通訊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大學城格致路309號
郵政編碼:211170
招生咨詢電話:4008281150
招生傳真:025-86176007
電子信箱:jmizsb@126.com
招生監督電話:025-86176964
招生監督郵箱:jmijwb@126.com
【2022年江蘇海事職業技術學院提前招生章程】學校招生信息網址:http://zs.jmi.edu.cn/main.htm
來源:江蘇海事職業技術學院招生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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