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借款人在貸款銀行本期間內還款明細單,并加蓋銀行業務專用章;
(5)借款人或配偶未繳存住房公積金提供以下證明材料之一(非必須項):
①、無就業單位的,應提供《就業失業登記證》;
②、有就業單位的,所在單位出具未繳存住房公積金有效證明;
③、(離)退休的,提供退(離)休證,不能提供退(離)休證的,提供人事部門出具的有效相關證明或養老金領取證明;
(6)本人身份證(正反面);
(7)本人公積金繳存銀行所屬銀行卡(一類卡) 。
11、在本市無房且租住住房的
(1)婚姻狀況有效證明;(如果是單身或離異,個人承諾,中心核查),非必須項;
(2)本人身份證(正反面);
(3)本人公積金繳存銀行所屬銀行卡(一類卡) 。
12、參加單位集資建房(包括部隊經濟適用房),經建房單位向省級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備案后職工方可提取住房公積金,單位備案應提供:(分單位申報審批和個人申請使用兩個步驟:經中心審批通過的樓棟在網上公示,花名冊下發各銀行網點及中心網上業務審批工作人員;銀行網點和中心審批人員根據花名冊進行柜臺或網上支取業務審批 。)
(1)關于該集資建房項目的批準文件;
(2)分配方案的批準文件;
(3)參加集資建房職工花名冊 。
職工提取公積金應提供(網廳上傳界面需要提供的材料):
(1)集資建房購房合同或協議;
(2)購房發票(收據);
(3)本人身份證(正反面);
(4)本人公積金繳存銀行所屬銀行卡(一類卡) 。
(5)結婚證(購房人為提取人配偶時提供),非必須項 。
13、購買拆遷安置房
(1)拆遷補償安置合同或協議;
(2)認購通知書(不動產權證書);
(3)新購房合同;
(4)購房款發票或收據;
(5)本人身份證(正反面);
(6)本人公積金繳存銀行所屬銀行卡(一類卡) 。
(7)結婚證(購房人為提取人配偶時提供),非必須項 。
14、出境定居
(1)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2)定居國出具的定居證明;
(3)本人身份證(正反面);
(4)本人公積金繳存銀行所屬銀行卡(一類卡) 。
15、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被市總工會認定為特困職工的
(1)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低保待遇證明》(或市總工會提供的《特困職工證書》);
(2)本人身份證(正反面);
(3)本人公積金繳存銀行所屬銀行卡(一類卡) 。
16、本人、配偶、父母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1)病人的醫保卡;
(2)病人當年醫保中心醫藥費專用發票;
(3)與本人身份關系證明;(配偶、父母及其子女重大疾病的,需要提供上述材料),非必須項;
(4)本人身份證(正反面);
(5)本人公積金繳存銀行所屬銀行卡(一類卡) 。
17、連續失業兩年以上,且男職工年滿45周歲、女職工年滿40周歲,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1)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
(2)《就業失業登記證》(失業證必須蓋有連續失業兩年的年檢章,或出具近兩年個人繳納社保的證明) 。
(3)本人身份證(正反面);
(4)本人公積金繳存銀行所屬銀行卡(一類卡) 。
1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1)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
(2)相關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結論(或者《殘疾人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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