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積分落戶細則2021 南京2021年積分落戶政策有哪些變化

相比于2019年南京市修訂出臺的《》,2021年新《》主要調整了如下內容:
1.進一步放寬積分落戶的申請條件
累計繳納24個月社保調整為累計繳納12個月社保 。
2.加大居住和社保加分比重
進一步加大連續居住、繳納社保的賦分值,使社保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數比重占主要比例 。【南京積分落戶細則2021 南京2021年積分落戶政策有哪些變化】
3.增加與蘇州社保、居住年限累計互認
在蘇州市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視為在南京市繳納并賦分;在蘇州市居住的,視為在南京市居住并賦分 。
4.增設緊缺、艱苦行業人員的加分指標項
在本市正在從事環衛、家庭服務、保安、物業、養老服務等緊缺艱苦行業并簽訂勞動合同,每滿1年加10分,累計不超過50分 。
5.突出正向激勵,做好負面清單管理
加分指標中新增見義勇為、捐獻造血干細胞、辦理遺體(或器官、眼角膜)捐獻登記手續等項目 。
減分指標中加入被政府行政機關認定為傳銷違法行為人員的項目 。
6.調整落戶區域加分指標
《南京市關于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區落戶政策暫行辦法》于4月19日公布施行四區已放寬落戶條件 。(江寧區戶籍政策與主城區保持一致,因此刪除江寧、浦口、六合、溧水、高淳的落戶區域加分指標 。)
7.優化了政策有效期的表述
為保持政策穩定性,便于根據南京市社會發展實際,適時進行調整修訂,新《積分落戶辦法》未設定具體的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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