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寧企業新增崗位社保補貼申報時間

補貼申報時間:
2022年11月4日—12月4日
補貼申報條件:
(一)企業新增崗位社會保險補貼
1.在南寧市本級(不含四縣、橫州市、武鳴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年的企業,每新增1個就業崗位,按每個新增崗位每月300元的標準給予社會保險補貼,但補貼標準不得超過單位為其新招用人員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月人均額度,不包括新招用人員個人應繳納部分 。
2.新增就業崗位是指與基準月(2021年12月)相比企業每月凈增加的新就業崗位數量,并與新增就業人員簽訂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依法參加社會保險 。
(二)本次補貼申報企業范圍
在南寧市本級(不含四縣、橫州市、武鳴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 。
【2022年南寧企業新增崗位社保補貼申報時間】(三)本次補貼與其余企業社會保險補貼不重復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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