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住房公積金商貸自助提取辦理所需材料

申請材料
第一(主)借款人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房屋產權證明(購買非再交易住房的提供網簽購房合同原件或者房屋產權證原件,購買再交易住房的提供房屋產權證原件)、借款合同原件、還款明細原件 。
一并為關聯人申辦開通的,提供關聯人身份證及關系證明原件(結婚證或戶口簿);無關聯人的無需提供關系證明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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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辦理渠道
第一(主)借款人可開通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網上營業廳(個人專業版,下同),開通商貸自助提取業務 。也可就近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屬任一管理處柜臺現場申辦開通 。
第一(主)借款人可一并為關聯人(包括配偶、共有產權的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配偶,下同)開通商貸自助提取業務 。通過網上營業廳辦理的,關聯人中僅限于為配偶開通 。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商貸自助提取辦理所需材料】開通商貸自助提取業務后,提取人可通過網上營業廳辦理自助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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