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分戶要求 南京戶口分戶條件

城鎮分戶條件:
1.辦理條件
南京城鎮家庭戶,因財產分割和離婚需要進行分戶 。
2.辦事依據
《南京市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第十六條 公民因財產分割、婚姻關系變更等原因,獨立生活、居住的,可以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請分戶,分別提交以下材料:
(一)戶主及擬分戶人員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二)因財產分割申請分戶的,提供分割財產后獨立的房產所有權證;
(三)因離婚申請分戶的,提供合法穩定住所證明,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法院離婚判決書或者法院離婚調解書 。
農村分戶條件:
1.辦理條件
農村地區結婚、分家,可以申請分戶 。
2.辦事依據
根據《南京市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第十六條規定:
【南京分戶要求 南京戶口分戶條件】農村地區因結婚、分家等原因進行財產分割申請分戶的,提供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房屋所有權人、戶主和擬分戶人員協商一致意見書和結婚證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