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河北省社保繳費業務恢復辦理通知 河北社保補繳政策2020

為貫徹落實好河北省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相關政策,3月19日起我省恢復辦理社會保險費相關業務 。
【2020河北省社保繳費業務恢復辦理通知 河北社保補繳政策2020】按照《關于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冀人社傳〔2020〕24號),尚未辦理費款屬期為2020年2月和3月的三項社會保險申報核定、繳費業務的繳費人,可于2020年3月19日起恢復辦理 。
按照《關于階段性減征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實施意見》(冀醫保發〔2020〕2號),符合減免政策的參保單位,可恢復辦理,辦理時間詳詢當地醫保經辦機構 。在階段性減征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政策執行期間繳納費款,不產生滯納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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