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失業補助金2021年還能申請嗎 2021沈陽失業補助金還能申請嗎

按照沈人社發[2020]52號文件規定,失業補助金申領時限為2020年12月31日 。但國家人社部和省人社廳要求失業補助金政策繼續受理和審批 。目前沈陽市已按要求正常進行辦理 。
領取失業補助金的條件
2020年3月至12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可申領失業補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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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補助金的發放期限、標準及其他規定
失業補助金的發放期限統一為6個月,標準為每月516元,申領失業補助金不核減失業人員的參保繳費年限 。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可按規定發放價格臨時補貼,不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不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跨統籌地區轉移 。失業補助金只能申領享受一次,實行按月發放,不得與失業保險金同時發放,不得跨統籌地區重復申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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