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積金異地購房提取條件 異地公積金南京購房提取指南

職工在異地公積金中心繳存,購買南京房產的,可在南京公積金中心“跨省通辦”專窗申請提取異地中心的住房公積金 。申請時應依據異地中心的辦理要求提供相關材料 。
辦理材料
購買新建商品房在購房一年內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如下資料:
(一)房產交易管理部門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現售);
(二)首付款發票;
(三)身份證原件;
(四)購房地戶口簿或半年社保繳納證明;
(五)繳存銀行的銀行卡 。(建行 農行 工行 中行 交行 南京銀行 紫金農商行)購房時間以預售(現售)合同備案時間為準 。
購買存量房在購房一年內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如下資料:
(一)《不動產權證書》;
(二)身份證原件;
(三)購房地戶口簿或社保繳納證明;
(四)購房發票;
(五)繳存銀行的銀行卡 。(建行 農行 工行 中行 交行 南京銀行 紫金農商行)購房時間以不動產權證書登記時間為準 。
辦理流程
南京公積金中心受理材料:
南京公積金中心向職工出具《“跨省通辦”業務受理回執》后,在2個工作日內核實購房材料真實性;如核實通過,在2個工作日內將相關材料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監管服務平臺反饋至異地中心;如核實不通過,電話通知職工 。
異地中心(繳存地)接收相關材料后進行審核:
情況一:如審核通過,將提取資金轉入至申請職工提供的收款銀行賬戶,南京公積金中心接收材料后及時將結果反饋職工;
【南京公積金異地購房提取條件 異地公積金南京購房提取指南】情況二:如審核不通過或需要補充材料,由異地中心電話聯系職工進行解釋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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