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醫保關于開展部分醫保藥品支付標準試點工作的通知

一、試點藥品范圍及適用機構
根據國家要求 , 結合四川省實際 , 將29種藥品納入醫保支付標準試點范圍 。原則上全省所有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 , 由醫保基金支付試點藥品費用時 , 均適用本通知確定的醫保支付標準 。
二、試點藥品支付規則
醫保藥品支付標準是醫?;鸾Y算藥品費用的基準 。
(一)參保患者使用價格不高于支付標準的藥品 , 醫?;鸷突颊咭詫嶋H銷售價格為基礎 , 按統籌區政策規定分擔 。參保患者使用價格高于支付標準的藥品 , 超出支付標準的部分由患者自行承擔 , 支付標準以內部分由醫?;鸷突颊甙唇y籌區政策規定分擔 。
(二)對納入醫保支付標準試點范圍的藥品 , 醫?;鸢凑账幤氛f明書支付 。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視 , 精心組織 , 做好銜接 , 不得自行調整藥品的支付標準 , 確保試點工作順利推進、平穩實施 。
(二)各地要做好信息系統更新和經辦管理工作 , 做好結算支付等環節的銜接 , 確保嚴格執行試點藥品支付標準 。要加強醫保定點協議管理 , 及時將試點藥品醫保支付標準執行情況納入協議管理范圍 。
(三)各地要加強監測評估 , 將試點藥品的價格、供應、使用及患者待遇、醫保支付等情況 , 納入重點監測范圍 , 以統籌區為單位按月向省級醫保部門報送相關數據 , 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
(四)各地要加強政策解讀和宣傳 , 合理引導社會輿論和群眾預期 。加強對經辦機構、定點醫藥機構及醫務人員的培訓指導 , 使其了解支付標準的變化和支付范圍的調整 , 并做好患者的說明解釋工作 。
四、其他事項
本通知自2022年4月1日起執行 , 有效期兩年 。期間國家有新規定的 , 從其規定 。各地在實施過程中如出現重大問題 , 請及時向我局報告 。
【四川醫保關于開展部分醫保藥品支付標準試點工作的通知】點擊查看:漢防己甲素片等29種藥品醫保支付標準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