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養老保險參保證明 南京養老保險變更辦理指南

變更條件:
姓名、性別、居民身份證號碼、出生年月、居住地址、聯系電話、戶籍性質、戶籍所在地址及繳費檔次等 。以上內容之一發生變更時,參保人員應及時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
變更材料:
1、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申請;
2、工商變更登記表、有關部門或單位批準的變更證明;
3、社會保險登記證;
4、省、自治區、直轄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證件和資料 。
【南京市養老保險參保證明 南京養老保險變更辦理指南】變更流程:
參保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須在變更之日起30日內,填寫《社會保險變更登記表》,持相關材料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手續 。
變更地點:
當地社保經辦機構 。
南京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條件:
具有本市戶籍,年滿 16 周歲(不含在校學生)的城鄉居民,可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養老保險”) 。
以下人員不能參加居民養老保險:
(1)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
(2)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享受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
(3)享受國家、省、市規定的其他養老待遇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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