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2021年3季度全市統籌產權型人才住房選房有關事宜的通知

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2021年3季度全市統籌產權型人才住房選房有關事宜的通知
根據我市《關于加強人才住房建設和管理的實施意見》(青政發〔2020〕2號)《青島市人才住房分配條件和評分標準細則(試行)》(青人社規〔2020〕8號)的相關規定 , 依據全市統籌產權型人才住房(2021年3季度)入圍排序名單補正公示結果 , 現將本批次產型型人才住房公開選房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房時間
2021年12月6日-12月11日 , 每天9:00-17:30 , 每人具體選房時間詳見附件1 。
二、選房地點
李滄區越秀天悅海灣項目售樓處(李滄區安順路與汾陽路交叉口東南側) 。
三、房源情況
具體房源詳見附件2 。
四、選房工作安排
(一)入場簽到
所有入圍人員(或受托人)務必在公告中明確的選房時間前15分鐘到達現場 , 并攜帶有關材料根據入圍排序名單和選房順序 , 在簽到區排隊簽到登記 , 經工作人員核驗無誤后方可入場進入選房等候區等待選房 。簽到時需要攜帶的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復印件(2份);
2.如本人不能參加選房 , 委托他人辦理須出具經過公證的授權委托書(受托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和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
根據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 請入圍選房人員佩戴口罩 , 出示健康碼 , 配合做好測溫 , 做好個人防護 , 保持秩序 。天氣較冷 , 請增添衣物注意保暖 。
(二)選房順序
本次公開選房順序嚴格按照青島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統生成的正式入圍名單和排序結果進行選房 。分值相同的 , 選房順序按照《青島市人才住房分配條件和評分標準細則(試行)》(青人社規〔2020〕8號)第九條之規定確定 。
(三)選房辦法
1.入圍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進行選房 。
2.選房時務必帶齊上述材料 , 如材料不全或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到選房現場的 , 視為自動放棄 。
3.入圍人員選房時以家庭為單位 , 根據選房順序由現場工作人員叫號進入選房區選房 , 每個選房家庭不得超過兩人 , 選房時間不得超過3分鐘 。房號選好后不得進行修改 。
4.入圍人員選定房屋后 , 現場簽訂《人才住房認購協議》 , 并繳納認購定金 , 現場不能繳納認購定金的 , 視為自動放棄此次選房資格 。
三、監督舉報電話
青島市住房保障中心:82681116 。
附件:
【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2021年3季度全市統籌產權型人才住房選房有關事宜的通知】1.全市統籌產權型人才住房(2021年3季度)入圍排序名單及選房時間
2.全市統籌產權型人才住房(2021年3季度)房源明細表
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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