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公積金支付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費用需要什么材料?

提取所需材料有:
(一)業務證明材料
①街道辦事處公示備案文件(含施工費用分攤方案及出資人名單)、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加裝電梯個人實際出資憑證 。
②同一加裝電梯項目中有職工提取過的,其它職工可不再提供同一項目中的共性材料,僅需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加裝電梯個人實際出資憑證 。
(二)基本材料(必須提供)
1、申請人本人辦理提取業務應提供:
①身份材料:應為申請人本人身份證,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申請人為港澳臺或外籍職工的,應為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等 。證件到期的視為無效證件 。
②儲蓄卡:應為申請人本人名下儲蓄卡(工商銀行、建設銀行),提取金額大于一萬元時須為Ⅰ類賬戶 。
2、委托代辦提取業務,受托人除提供申請人本人身份材料和儲蓄卡外,還應提供以下材料:
①受托人為配偶的,提供受托人身份證、結婚證;
②受托人為同一戶籍父母、子女的,提供受托人身份證、戶口簿;
③受托人為他人的,提供受托人身份證、經公證的由申請人本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
④受托人為單位經辦人的,提供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加蓋單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章的《繳存單位集中代辦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承諾書》 。
【長春公積金支付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費用需要什么材料?】(三)婚姻證明材料(涉及配偶提取或以職工家庭為單位提取時提供)、戶籍證明材料(涉及異地住房時提供)
1、婚姻證明材料:包括結婚證;離婚證、生效的法院判決書或民事調解書;申請人簽署的無配偶聲明 。
2、戶籍證明材料:包括職工或其配偶的戶口簿、集體戶口 。其中,集體戶口職工應提供常住人口登記表或集體戶口的首頁及本人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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