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投靠子女落戶申請條件 長沙投靠落戶條件匯總

長沙投靠落戶條件匯總(6種)
更新時間:2021年12月10日
序號 落戶類型 落戶條件 1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戶
父母投靠長沙市城鎮地區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為高等院校、職業院校落集體戶口的學生、軍人的除外),可以申請將戶口遷入被投靠子女戶口所在地城鎮 。
2子女投靠父母落戶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或母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為高等院校、職業院校落集體戶口的學生、軍人的除外),可以申請將戶口遷入父或母親戶口所在地 。投靠城鎮地區父或母落戶的,子女不受年齡、婚姻狀況等條件限制 。
3夫妻投靠落戶
夫妻一方隨另一方居住生活的(被投靠人為高等院校、職業院校落集體戶口的學生、軍人的除外),可以申請將戶口遷入另一方戶口所在地 。
4投靠軍人配偶父母落戶
夫妻一方為已按規定注銷了戶口的義務兵或上士以下士官,另一方投靠軍人一方父母居住生活的,可以申請將戶口遷入軍人一方父母戶口所在地 。
5長株潭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落戶:
長株潭地區(包括長沙、株洲、湘潭三市市區及其所轄區縣市)的未成年人和已滿18周歲未滿22周歲的在校學生,投靠我市城鎮地區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為軍人的除外),可以申請將戶口遷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口所在地城鎮 。
【長沙市投靠子女落戶申請條件 長沙投靠落戶條件匯總】ps:戶口在株洲市、湘潭市區域內的居民,投靠長沙市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遷入落戶的不再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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