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調整2023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的通知

《關于調整2023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的通知》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支持鞏固提升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水平,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2023年度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按照《國家醫保局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2022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醫保發〔2022〕20號)要求,2023年度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調整為每人每年350元 。
二、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實施,2022年9月起征收2023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按本通知公布的標準征收 。
汕頭市醫療保障局
汕頭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汕頭市稅務局
【汕頭調整2023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的通知】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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