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戶口遷入南京需要什么條件 外地戶口在南京落戶條件

2020南京落戶政策主要有:人才落戶、積分落戶 。外地人員可通過這兩種方式申請落戶南京 。
一、南京人才落戶申請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戶口遷入南京市城鎮地區:
(一)取得研究生以上學歷或年齡在40周歲以下且取得本科學歷的畢業生(含留學歸國人員);
(二)取得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人員;
(三)取得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技能類)人員 。
注意:夫妻雙方均按本辦法申請戶口遷入的,可以同時申請隨遷未成年子女 。
辦理流程:
依學歷條件申請將戶口遷入南京市的申請人,需自行在學信網上開具《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至教育部門開具《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留學歸國人員需取得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開具的《教育部國(境)外學位學歷認證書》或取得駐外使(領)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依技術、技能水平申請將戶口遷入我市的,需先至市人社局開具《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認證書》或《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認證書》(技能類),再至公安機關申請辦理落戶手續 。
具體流程:
(1)取得研究生以上學歷或年齡在40周歲以下且取得本科學歷的畢業生申請戶口遷入的,向公安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戶申請書;
(二)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三)學信網上開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門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
(2)在國(境)外取得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或進修訪問一年以上的留學歸國人員申請戶口遷入的,向公安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戶申請書;
(二)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三)教育部認證《教育部國(境)外學位學歷認證書》或在國(境)外取得的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
(3)取得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人員申請戶口遷入的,向公安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戶申請書;
(二)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三)市人社部門出具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認證書》 。
(4)取得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技能類)人員申請戶口遷入的,向公安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戶申請書;
(二)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三)市人社部門出具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認證書》(技能類) 。
(5)隨遷未成年子女的,需提供居民戶口簿和親屬關系證明 。
二、南京積分落戶申請條件:
申請積分落戶,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蘇省居住證》;
(二)正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且累計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不少于24個月;
(三)無嚴重刑事犯罪記錄 。
落戶分值:申請人符合本辦法規定,累計積分達到100分,即符合落戶條件 。
積分落戶指標由基礎指標、加分指標和減分指標組成 ??偡e分為基礎指標與加分指標之和減去減分指標的累計積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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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流程:
申請人可先進行網上模擬估分 。達到規定分值的,可向本人擬落戶地區公安機關受理窗口遞交申請材料 。申請人對其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
1.收到申請材料后,承辦人員應當當場查驗 。材料齊全的,應當立即受理;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告知需補充的材料 。
2.區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進行初審,同時將申請人資料錄入積分落戶信息管理系統,建立積分檔案,出具初審意見 。
3.市公安部門應當在收到材料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按照職責分工轉送相關部門審核 。相關部門應當在收到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市公安部門出具審核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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