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留學生人才引進政策 長沙高校鼓勵畢業生留長就業政策

2022年4月28日長沙人社發布《長沙市爭創國家吸引集聚人才平臺若干政策(試行)》,其中關于長沙高校鼓勵畢業生留長就業政策具體如下:
鼓勵在長高校引導畢業生留長就業,根據本地生源錄取率、錄取數和畢業生留長率、留長數增幅,最高給予每年100萬元獎勵 。
注意:該政策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現行相關政策與本政策不一致的,按本政策執行 。在享受同類優惠政策時,按照“時間從新、標準從高、獎勵補貼不重復”的原則執行 。未盡事宜由市委負責解釋,市委組織部(人才辦)會同相關部門承擔具體解釋工作 。
原文鏈接>>>長沙市爭創國家吸引集聚人才平臺若干政策(試行)
【長沙留學生人才引進政策 長沙高校鼓勵畢業生留長就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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