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各區縣之間夫妻投靠落戶指南 天津配偶投靠落戶流程

受理條件
1、本市各區縣之間投靠配偶“農轉非” 。
2、“兩區三縣”到其他十三區投靠配偶遷移落戶 。
3、未婚子女可隨遷 。
辦理流程
申請人須持書面申請及有關證明、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到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 。
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分局已設立戶政大廳的,須到戶政大廳申請 。分局審批后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
申請人須提供的有關材料
1、申請書(申請人與被投靠人同時簽字) 。
2、申請人及隨遷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被投靠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 。
4、離婚人員須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離婚調解書 。
5、住房證明(是指屬于申請人、被投靠人本人或者直系親屬的合法住房) 。
6、單位或村(居)委會證明(投配偶落戶的,不需提交被投靠人單位證明)、暫住或寄宿人口登記表 。
7、隨遷人如系獨生子女的,須提供《獨生子女證》,二胎以上(包括二胎)的子女須出具準生證,超計劃生育的須出具征收社會撫養費原始依據 。
8、其他必須的證明材料 。
【天津市各區縣之間夫妻投靠落戶指南 天津配偶投靠落戶流程】辦理地點
各分區戶政大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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