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南京江寧最低生活保障申辦指南 南京市江寧區最低生活標準

◆ 辦理條件
持有江寧區常住戶口的城鄉居民家庭,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有關規定的,可以申請低保 。
◆ 辦理程序
1、申請最低生活保障,由戶主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社會救助經辦機構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戶籍證明、身份證明、婚姻狀況證明、收入證明、房產證明,農村居民應提供土地承包經營證明,殘疾人需提供《殘疾人證》,獨生子女家庭需提供《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就業年齡段內有勞動能力且未就業的,應提供所在地街道以上勞動和社會保障機構出具的就業登記證、培訓和推薦就業記錄材料 。失業人員應提供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發放的有關失業證明 。患病的,提供申請之日前1年內的診斷證明及治療記錄等材料 。

2、街道社會救助經辦機構受理申請后,應在申請人居住地將申請人名單與家庭收入等情況公示5日,并對申請人家庭構成、家庭收入、財產狀況和實際生活水平進行逐戶上門調查,提出審核意見,對審核同意的上報區民政局 。
3、區民政局對上報的材料進行審核,并納入南京市救助云平臺和江寧區社保資金比對系統進行信息比對,對擬批準的對象由街道社會救助經辦機構委托社區居(村)委會在其居住地將申請人基本情況及擬發保障金公示5日 。無異議的,由街道社會救助經辦機構從批準之月起按月發放保障金 。【2021南京江寧最低生活保障申辦指南 南京市江寧區最低生活標準】
4、保障對象于每月25日到指定的紫金農商銀行領取低保金 。
◆ 辦理時限
自受理申請人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審批手續 。
◆ 保障標準
2021年7月1日起上調至985元/月(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實行動態管理,按年度調整) 。
◆ 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09:00~12:00 ?14:00~18:00(夏季工作時間根據上級要求再行調整) 。
責任科室:江寧區民政局社會救助科
地址:江寧區民政局辦公樓108室(竹山路78-1號)
聯系電話:52167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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