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低保申請流程 江蘇申報低保流程( 二 )


8、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不含公示時間),根據調查、公示等情況提出書面審核意見,連同申請材料、審核材料一并報送縣級民政部門 。情況較為復雜的,可以適當延長審核期限,延長期限最多不超過15個工作日 。
9、縣級民政部門應當在接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意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確認意見 。情況較為復雜的,可以適當延長確認期限,延長期限最多不超過10個工作日 。
對符合條件、確認同意給予最低生活保障的,應當同時確定保障金額,并從確認之日下月起發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對不符合條件、不予同意的,應當在作出決定5個工作日內,通過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
10、對確認同意的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縣級民政部門應當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村(居)民委員會固定的政務公開欄、村(居)務公開欄或政務大廳等進行長期公示 。有條件的地方,可實行網絡公示 。
公示中應當注意保護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個人隱私,主要公示最低生活保障申請人姓名、家庭人數、保障金額等,不得公開與最低生活保障無關的信息 。
11、因艾滋病等特殊疾病涉及個人隱私情形的,可憑有效材料,直接向縣級民政部門提出申請,不組織公示 。
有條件的地方,可結合當地信用體系建設情況,適當優化審核確認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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