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父母投靠子女落戶需要什么材料 天津市子女投靠父母戶口遷移條件及程序

天津父母投靠子女落戶
辦理材料
1、書面申請;
2、申請人和全部子女的《居民身份證》;
3、落戶地《居民戶口簿》;
4、《天津市居住證》;
5、能夠證明申請人全部子女情況的證明材料(個人檔案、《出生醫學證明》、《居民戶口簿》等);
6、房屋產權證明;
7、房主、戶主同意落戶聲明;
8、能夠證實房主與落戶人親屬關系的證明材料(能夠系統查詢的免予提交) 。
具有以下特殊情形的:
1、申請落戶人員子女中有符合國家規定家屬隨軍條件的現役軍人或者已出國定居注銷戶口的,不受子女戶口均在我市的限制 。提供《軍官證》或者《出國定居注銷戶口證明》 。
2、符合投靠子女落戶條件的,既可以向本人或配偶名下合法穩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機關申報,也可以向子女一方戶籍所在地申報 。
【天津父母投靠子女落戶需要什么材料 天津市子女投靠父母戶口遷移條件及程序】3、外省市投靠子女落戶可單獨辦理,不要求夫妻同時申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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