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公積金提取綁定銀行賬戶指南 東莞銀行住房公積金怎么提取

一、設立依據
《東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定》第二十條通過審核后,職工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入本人名下的儲蓄賬戶;符合本規定第十四條第(一)項情形的,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只能轉入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賬戶 。
第二十一條職工所在單位在核實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提取轉賬賬戶、職工身份及證件等信息后,可為職工批量代辦提取業務;其他人員代辦的,應提交委托書及雙方身份證件 。
二、辦理條件
1、此項業務僅限申請人本人辦理,不可代辦 。
2、必須是申請人本人名下在廣東省內(除深圳市及省內個別銀行)開設的有效人民幣活期儲蓄賬戶,如借記卡、活期存折,不支持信用卡、定期存折,具體銀行范圍詳見中心網站 。每個公積金賬戶只能對應一個有效的綁定賬戶 。
三、所需材料
1.申請人的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需與公積金賬戶信息一致);
2.申請人本人名下在廣東省內(除深圳市及省內個別銀行)開設的有效人民幣活期儲蓄賬戶(如借記卡、活期存折,不支持信用卡、定期存折、聯名存折,具體銀行范圍詳見中心網站) 。【東莞公積金提取綁定銀行賬戶指南 東莞銀行住房公積金怎么提取】
四、辦理流程
申請人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中心受委托銀行窗口提出申請,提交申請資料 。窗口經辦員核驗申請材料,當場作出是否受理決定 。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并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予以辦理,并出具《業務回執》;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經辦員不予辦理,并告知原因 。
五、辦理地點、時間
1、中心辦事處窗口
2、受委托銀行服務網點
六、辦理方式
辦事窗口辦理 。
七、辦理時限
資料審核無誤,當場辦結 。
八、聯系電話
12329或12345 。
九、備注
1、綁定賬戶的作用:
(1)作為申請人在窗口辦理提取業務的轉賬收款賬戶;
(2)作為申請人辦理逐月劃扣服務的轉賬收款賬戶 。如申請修改綁定賬戶則視為修改逐月劃扣服務的轉入賬戶 。
2、綁定賬戶的優勢:
(1)辦理綁定賬戶業務的申請人可委托他人代辦提取業務(逐月劃扣、死亡提取除外);未辦理提取綁定賬戶業務的申請人需本人到場辦理 。
(2)對于可能辦理多次提取的申請人(如償還貸款類提取),建議申請人辦理綁定賬戶以方便提取 。已辦理綁定賬戶的申請人,后續辦理提取業務時,無需再出示此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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