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書內容有爭議怎么解決 公證有爭議如何處理

當事人認為公證書有錯誤的 , 可以在收到公證書之日起一年內 , 向出具該公證書的公證機構提出復查 。
公證事項的利害關系人認為公證書有錯誤的 , 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項公證之日起一年內向出具該公證書的公證機構提出復查 , 但能證明自己不知道的除外 。提出復查的期限自公證書出具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年 。
【公證書內容有爭議怎么解決 公證有爭議如何處理】
復查申請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 , 載明申請人認為公證書存在的錯誤及其理由 , 提出撤銷或者更正公證書的具體要求 , 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
當事人、公證事項的利害關系人對公證機構作出的撤銷或者不予撤銷公證書的決定有異議的 , 可以向地方公證協會投訴 。
當事人、公證事項的利害關系人對公證書涉及當事人之間或者當事人與公證事項的利害關系人之間實體權利義務的內容有爭議的 , 公證機構應當告知其可以就該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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