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谌瞬刨彿亢吐鋺粽哒{整內容 ??诎l布購房及人才落戶調整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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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購房政策調整事項 。
(一)落戶我省的人才 。須提供本人在海南省累計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方可購買第一套住房(含二手住房,不含產權式酒店,下同);在第一套住房購房合同備案之日起滿36個月,方可購買第二套住房 。
(二)未落戶我省的人才 。本人家庭在我省無自有住房,須提供本人在海南省累計24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可購買1套住房 。
(三)非本省戶籍人員 。不再區分限購區域與非限購區域,實行全區域限購 。非本省戶籍家庭購買住房,須在我省無自有住房,且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員在我省累計60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可購買1套住房 。
(四)離異人士 。對夫妻離異的,自離異之日起任何一方3年內購買商品住房,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在我省擁有住房的總套數計算 。
二、人才落戶政策調整事項 。我市人才落戶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海南省引進人才落戶實施辦法〉的通知》(瓊府〔2017〕66號)有關規定執行 。
三、經認定的各類高層次人才(A、B、C、D、E類)在我市購買商品住房的政策保持不變 。
四、本通知政策實施前已落戶的各類人才,其在我市購買住房的政策保持不變 。
本通知政策實施前已按規定購房的,可憑購房協議、付款憑證等資料繼續辦理合同網簽備案及不動產登記手續 。
本通知政策實施前已取得公安部門出具的《準予遷入證明》的人才,可繼續辦理落戶手續 。
五、本通知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本通知發布前有關政策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適用本通知政策 。本通知政策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解釋 。
【2021??谌瞬刨彿亢吐鋺粽哒{整內容 ??诎l布購房及人才落戶調整新政】政策發布時間: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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