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城鎮居民醫保補繳辦法 西安城鄉居民醫保重復繳費了怎么辦

西安城鄉居民醫保重復繳費了怎么辦
需要自行向稅務部門申請退費 。
根據《陜西省醫療保障局 陜西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陜西省稅務局等六部門關于做好2022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的通知》(陜醫保發〔2021〕43 號)規定,繳費人已經參加職工醫保或已經以大學生身份參加居民醫保后,又繳納了居民醫保醫療保險費,以及先參保繳納居民醫保醫療保險費且未辦理停保、又參加了職工醫保的 。重復繳費人員不能重復享受醫保待遇,按照優先享受職工醫保、大學生身份醫保待遇的原則,享受相應的醫保待遇 。重復繳費的繳費人,在居民醫保集中繳費期結束前,由繳費人自行向稅務部門申請退費,經同級醫保部門審核并辦理居民醫保退費 。
參保人成功繳費后,待遇享受期(1月1日)開始,不予退費 。當年參加居民醫保人員,發生應征入伍、參加職工醫保、服刑、死亡等情況,居民醫保參保身份自動喪失,原參保繳費不予退還 。
繳費時間及待遇享受時間
更新時間:2022.2.8
陜西省城鄉居民2022年度參保集中繳費工作已于去年12月底結束 。由于受疫情等因素影響,有部分城鄉居民未能在集中繳費期正常參保繳費 。為保障城鄉居民應參盡參正常享受待遇,經研究決定,延長城鄉居民參保繳費時間 。延長繳費時間從2022年1月11日至2月28日,繳費渠道為原集中繳費期渠道不變 。繳費標準仍按照集中繳費期各項政策標準,待遇享受期為繳費之日的次月起 。
2022年1月1日起,新生兒出生90 天內由監護人使用新生兒本人真實姓名和身份證明在稅務部門指定渠道完成登記繳費后,待遇享受期為出生之日至當年12月31日;出生當年未在90天內繳納出生當年醫保費,當年內可按照其他特殊人員繳費途徑、個人繳費標準完成繳費參保,待遇享受期為出生當年繳費之日次月至12月31日 。新生兒出生日期距離當年12月31日不足90天,須在出生后90天內繳納出生當年的醫療保險費用,待遇享受期為出生之日起至當年12月31日 。如需享受出生次年的醫保待遇,須在出生后90天內按照出生次年的繳費標準完成繳費,待遇享受期為出生次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超過90天不能繳納出生次年醫保費 。
2021年秋季入學的新生及未繳納上一學年大學生醫保的在校生,在校繳納2022年度城鄉居民醫保費用后,待遇享受期自繳費完成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報銷金額與2022年共享最高支付限額 。
【西安城鎮居民醫保補繳辦法 西安城鄉居民醫保重復繳費了怎么辦】未在集中繳費期參保繳費、待遇享受期開始后需要參保且政策允許參保的特殊人員,按規定的個人繳費標準完成參保繳費的,待遇享受期從完成繳費后的次月算起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