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生育津貼申報條件 2021天津生育津貼待遇申報指南

一、申請條件
申請人按規定在本市參保,按要求備齊申請材料后即可申報 。
二、辦理地點及辦理流程
參保女職工按照本市生育登記制度辦理生育登記后,可享受生育津貼待遇 。參保單位應于女職工生育或終止妊娠次月起12個月內,為女職工及時辦理生育津貼申報手續 。
已在本市生育定點機構聯網結算的,由單位進行網上申報,網上申報成功的無需再向分中心提交紙介材料 。參保人因異地就醫或特殊原因無法網上申報的,由參保單位或個人到參保地所屬醫保分中心進行柜臺申報,并提供相關材料 。
三、辦理材料
網上申報無需提供材料,分中心柜臺申報的提供如下材料:
1、診斷證明(門診就醫)或出院記錄(出院小結)復印件(一份);
2、在港、澳、臺及境外生育分娩的,應提供:住院病歷(主要指分娩記錄、手術記錄或出院記錄,三者具備其一且能夠闡明生育分娩診療情況即可)復印件(一份)及翻譯件(加蓋翻譯機構章,一份) 。
四、受理條件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申請 。
五、辦理時間
辦公時間受理,條件符合、要件齊全的即時辦結 。
【天津生育津貼申報條件 2021天津生育津貼待遇申報指南】注意事項
1. 申報生育津貼時應先辦理妊娠登記,異地就醫的還應先進行生育保險異地就醫登記 。
2. 如有墊付住院費以及產前檢查費(未聯網結算并在最高支付限額以內),須同生育津貼一起申報 。
3. 除機關、事業單位外,符合津貼申領條件的實行社會化發放 。參保人需事先辦理社會保障卡,并激活金融功能 。
4. 2016年1月1日前生育,申請增加晚育獨生津貼時提供《獨生子女父母光榮獎勵證》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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