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市岳陽樓區公證處 岳陽委托公證辦理指南

一、什么人需辦理委托公證?
需要本人親自辦理的事情,本人沒有時間或無法親自前往的,可通過委托他人的形式代為辦理 。委托人必須親自到公證處,在公證員面前確認和簽署委托書,由公證員證明委托人簽署委托書的行為真實、合法 。
二、辦理委托公證需提交的材料(材料需準備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1、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供身份證明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人的應提供:如企業法人的營業執照或社團事業法人的注冊登記證書或機關法人的主管機關批準成立的文件;
2、如委托人已婚的,需提交結婚證;如委托人離異后未再婚的,需提交離婚證,離婚協議(或法院民事判決書,調解書);
3、受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4、其他材料:
(1)涉及公司股權的需提交: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章程及股東會(董事會)決議,公司介紹信;
(2)涉及車輛的需提交: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
(3)涉及房產的需提交:房屋產權證、國土證或不動產權證(房屋權屬檔案查詢證明;若該房屋屬于房改房或福利分房,需提供房改審批表)或購房合同 。
5、委托書文本:委托書應當載明如下內容:①、委托人姓名(名稱)及基本情況;②、受托人姓名(名稱)及基本情況;③、委托內容,如涉及房產的,房屋的基本情況;④、委托事項和代理權限;⑤、委托期限;⑥、受托人有無轉委托權等;⑦、委托人的簽名(印鑒、指印)及簽署日期 。
【岳陽市岳陽樓區公證處 岳陽委托公證辦理指南】
三、辦理委托公證注意事項及風險
1、根據司法部下發的《司法部關于公證執業“五不準”的通知》辦理委托時不準辦理涉及不動產處分的全項委托公證 。涉及不動產處分的委托公證,應當按照“重大事項一次一委托”的原則,不得辦理一次性授權全部重要事項的委托公證,不得在公證書中設定委托不可撤銷、受托人代為收取售房款等內容 。
2、為了保護您的合法權益免受侵害,在設立委托之前,您需要了解:
①、委托行為是基于信任而產生的授權行為,受托人得到您的授權后,在您所授權的范圍內行使的法律行為所產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您承擔 。建議您選擇您信任的人擔任受托人以避免風險;
②、委托是單方法律行為,您有權變更或撤銷,但在您撤銷或者變更后應當及時通過適當途徑通知相關人員及部門(如房地產管理部門等);
③、辦理出售房屋的委托時,因委托行為是單方法律行為,即您單方簽署委托書,受托人持委托書從事民事活動,而所產生的法律后果由您承擔 。委托人一旦簽署了委托書,特別是全權委托受托人辦理房屋出售的所有事項,那么在辦理過程中,您將失去對房屋的控制,而且還要承擔受托人售房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
④、公證機構僅證明您自愿委托受托人代您出售房屋,委托公證不能產生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后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 ?!钡囊幎ǎ捶课菟袡嗟恼J定以產權登記為準 。
⑤、辦理房屋出售的委托公證時,房屋買受人不能作為受托人,不能代理委托人辦理將房屋轉讓到自己名下,需委托第三人代為辦理將房屋過戶給買受人的事宜 。
⑥、公證機構不準辦理具有擔保性質的委托公證 。若您申請辦理的委托公證事項中所涉及的房產存在名為委托出售,實為擔保的情況,則您所提交的公證申請自始無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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