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辦理戶口遷移證需要什么材料 東莞戶口遷移證補辦指引

公民所持《戶口遷移證》因丟失、損毀等原因,未超過有效期限的,可申請補領 。
1.申請:申請人到入戶地公安分局戶政辦證窗口提出申請,按要求提交申請材料 。
2.受理:工作人員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當場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決定 。經審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員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并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員不予受理 。
【東莞辦理戶口遷移證需要什么材料 東莞戶口遷移證補辦指引】3.審查:受理后,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書面審查,在承諾辦理時限內作出審查決定 。
4.決定: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準予通過,當場辦理落戶手續 。不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不予通過 。
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0769-2248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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