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個月銷售假冒品牌墨盒,金額達423萬余元

|5個月銷售假冒品牌墨盒,金額達423萬余元

近日 , 福建省上杭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團伙大量銷售假冒品牌打印機墨水墨盒案 , 4名被告人因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 , 分別被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六年九個月至二年不等的刑期 , 并處332萬元至2.5萬元不等的罰金 。
2019年以來 , 被告人譚某林租用湖南省安鄉縣內一廠房 , 先后雇請被告人張某、張某香、吳某園等人將不正當渠道購進的愛普生、佳能品牌墨水墨盒進行分裝配貨 , 之后通過微信、物流等方式以每瓶8元至15元不等的價格銷往福建、廣東、浙江等地 。 2020年7月29日 , 該售假據點被公安機關查獲 , 現場扣押尚未銷售的愛普生、佳能品牌墨水墨盒69410瓶 , 按實際銷售價格共計64萬余元 。 經統計 , 2020年2月至7月間 , 被告人譚某林伙同張某、張某香、吳某園等人已向他人銷售愛普生、佳能品牌墨水墨盒金額共計423萬余元 。 經鑒定 , 銷售和扣押的愛普生、佳能品牌墨水墨盒均系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 。
法院審理后認為 , 被告人譚某林、張某、張某香、吳某園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而予以銷售 , 數額巨大 , 其行為均已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 。 綜合4名被告人的犯罪情節、認罪態度和悔罪表現 , 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決 。
【|5個月銷售假冒品牌墨盒,金額達423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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