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東莞醫保新變化匯總 東莞醫保新政策

為進一步提高門診特定病種保障水平,貫徹落實廣東省門診特定病種規定,我市結合實際,認真參照省政策框架,在確保參保人待遇不降低的前提下,對門診特定病種管理辦法進行調整 。2021年8月1日起,《東莞市社會醫療保險門診特定病種管理暫行辦法》(東醫?!?021〕35號)將正式實施 。
此次調整,將進一步健全我市門診特定病種(以下簡稱“門特”)多層次保障機制,擴大醫保受益面,減輕參保人員門診醫療費用負擔 。
一、病種變化
1.門特范圍擴大,增加了25個病種
東莞嚴格執行省的要求,將全省統一執行的病種全數納入本市基本險門特范圍;調整后,我市門特病種調整至63種,其中基本險門特增加到54種,補充險門特調整為9種 。

二、待遇變化
1.門特實行分類管理制度,待遇水平提升
為規范管理本市門特病種,將基本險門特分為三類管理,并對待遇進行調整,具體各分類待遇標準如下:
三、就醫管理變化
1.門特資格由醫院直接審核,減少群眾跑腿
按照省的規定,門特待遇認定審核工作由醫保經辦機構下放到具有門特認定資格的醫療機構,由醫療機構對參保人進行確診,并按照相應門特準入標準予以審核確認,參保人申請門特待遇步驟簡化,流程簡單,減少群眾跑腿次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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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病情需要確需到市外就醫的或完成本市異地就醫備案的門特參保人,應向醫療保障經辦機構申請門特待遇認定 。門特選定醫藥機構原則上一個年度內不變更 。但參保人確因病情需要及居住地遷移等情形需要變更門特選定醫療機構的,可向經辦機構或符合規定的定點醫療機構提出變更,一個年度內允許辦理一次變更手續 。
2.可多選擇一家社區門診就醫點,就診更加便利
除三類門特就醫點為一家社區門診外,其余病種均在原來的基礎上可選擇多一家社區門診作為門特定點 。此次調整考慮到參保人就診便利程度,為提高參保人就診彈性,設定多一家門特定點供參保人選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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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表內社區門診就醫點為參保人社區門診就醫點(或其對應鎮街(園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四、門特病種目錄及年度基本醫療費限額
1.基本險門特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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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補充險門特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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