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直公積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材料

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所需資料
1.法定繼承人明確的提供繳存人死亡證明、法定繼承人與繳存人的關系證明、法定繼承人的身份證 。
2.無明確法定繼承人的提供公證部門出具對該繼承權(受遺贈權)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身份證 。
(二)其他規定
1.符合上述條件提取住房公積金應填寫《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并加蓋單位印鑒章 。
2.上述證明材料只需提供原件 。
3.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積金不能轉入住房公積金龍卡時,應轉入其單位銀行賬戶,單位因故不能辦理的,可轉入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卡或存折 。
4.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時,住房公積金龍卡應處于正常狀態 。
5.依照前款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單位應為職工辦理賬戶封存,提取時應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
6.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處于凍結狀態的,在凍結期間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 。
7.參加省直住房公積金對沖還貸的職工,在對沖還貸期間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 。
【河南省直公積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材料】8.住房公積金提取辦理時間:每周一至周五全天(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9:00- - 12:00,下午13:00- -17:00 。每月28日以后不再辦理提取審批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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