燦星被訴拖欠鄧紫棋1630萬 系參與節目錄制費用


燦星被訴拖欠鄧紫棋1630萬 系參與節目錄制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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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天眼查App顯示 , 近日 , 蜂鳥音樂有限公司與上海燦星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演出合同糾紛一審文書公開 。
文書顯示,原告蜂鳥音樂訴稱,2016年4月,燦星公司計劃邀請原告旗下藝人鄧紫棋錄制參與錄制《蓋世英雄》,雙方就合作事宜進行多次協商,對合同主要內容基本達成一致意見 。隨后,被告以節目錄制檔期緊張為由請求鄧紫棋提前錄制節目,鄧紫棋實際參與錄制一期真人秀及三期節目 。但錄制節目后,被告一直未與原告簽訂書面合同及支付報酬 。
2018年 , 蜂鳥公司及鄧紫棋訴至法院 , 北京朝陽法院駁回其訴求 , 但認定原被告之間的糾紛實際上是演出合同的違約糾紛 。原告認為 , 原告已履行合同主要義務、被告已經接受,雙方的合同已經成立,被告應向原告支付費用1630萬元 。
【燦星被訴拖欠鄧紫棋1630萬 系參與節目錄制費用】上海長寧區法院審理認為,本案系原告為香港公司、第三人系香港居民的涉港案件,因訴訟標的額超過1000萬元,故長寧區法院對案件無管轄權 , 最終裁定案件移送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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