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社保住院報銷比例 昌吉州居民醫保報銷比例

住院待遇
●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報銷90%;
●其他一級醫院報銷85%;二級醫院報銷80%;三級醫院報銷65% 。
●轉往自治州外、自治區內定點醫院報銷50%;
●轉疆外定點醫院報銷45% 。
●未辦理轉診轉院手續或不符合急診條件赴外住院的,報銷比例在原保險比例的基礎上再降低30% 。
大病保險待遇
●普通人累計自付超過1.37萬元的部分,0至5萬元報銷60%,5至10萬元報銷65%,10萬元以上報銷70%,不設封頂線;
●特困供養對象(孤兒)、低保對象個人自付超過6850元進入大病報銷,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 。
【昌吉州社保住院報銷比例 昌吉州居民醫保報銷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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