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申請退還的存量留抵稅額怎么確定

申請退還的存量留抵稅額確定辦法
一、獲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前
納稅人獲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的,存量留抵稅額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的,存量留抵稅額為當期期末留抵稅額 。
二、獲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后
納稅人獲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后,存量留抵稅額為零 。
三、舉例說明:
某微型企業2019年3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稅額為100萬元,2022年4月申請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時,如果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為120萬元,該納稅人的存量留抵稅額為100萬元;如果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為80萬元,該納稅人的存量留抵稅額為80萬元 。
該納稅人在4月份獲得存量留抵退稅后,將再無存量留抵稅額 。【大同申請退還的存量留抵稅額怎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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