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市出租車從業資格證常見問答 三亞出租車從業資格證怎么辦理

問:出租車從業資格證遺失了怎么辦?
答:持證人如遺失《服務資格證》的 , 應及時向所在單位報告 , 遞交遺失證件簡要情況 。所屬單位經核查屬實后 , 給持證人出具遺失證明 。持證人應填寫《申請服務資格證登記表》(一式三份 , 須注明“遺失補發”字樣) , 持遺失證明到轄區交通局申請補辦 。
問:出租車從業資格證損壞了如何辦理?
答:出租車從業資格證換領 , 《服務資格證》出現污損的 , 持證人應當盡快申請更換 。更換時 , 持證人應填寫《申請服務資格證登記表》(一式三份 , 須注明“損壞換發”字樣) , 把原證件上交給轄區交通局后 , 再換發新《服務資格證》 。
持證人如出現以上情況的 , 可向轄區交通局提出申請發放《市出租車駕駛員服務資格臨時證》 。
【三亞市出租車從業資格證常見問答 三亞出租車從業資格證怎么辦理】問:取消出租車駕駛員服務資格的情況有哪些?
答:持證人有下列嚴重違章行為的 , 取消駕駛出租車的服務資格 , 其所持證件由市交通局收繳注銷 。
1、發生重大交通責任事故 , 造成惡劣影響的;
2、被新聞媒體曝光、群眾投訴查實的重大違章行為 , 給行業造成惡劣影響的;
3、用所駕駛的營運車輛從事非法犯罪活動的;
4、組織或參與非法集會、串聯 , 對社會穩定造成惡劣的影響的;
5、其他造成惡劣影響的重大違章行為的 。
問:出租車行業資格證怎么申請?
答:根據《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 , 申請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的 , 應當持居民身份證或者居住證、機動車駕駛證 , 向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經審核符合條件的 , 由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組織業務培訓和考試 , 合格后發給從業資格證;經審核不符合條件的 , 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
另外 , 被吊銷從業資格證的駕駛員 , 自吊銷從業資格證之日起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 。
問:客運出租車怎么延長營運年限?
答:根據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第十四條 , 客運出租汽車營運號牌和經營資格證的有效期為五年 。
客運出租汽車經營者需要延續客運出租汽車營運號牌和經營資格證有效期的 , 應當在營運號牌和經營資格證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向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
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根據對經營者的經營信譽考核等情況 , 在營運號牌和經營資格證有效期屆滿前決定是否準予延續 。決定準予延續的 , 應當與經營者重新簽訂經營協議 , 并換發經營資格證;決定不予延續的 , 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逾期未作出決定的 , 視為準予延續 。
經營者在規定期限內未申請延續客運出租汽車營運號牌和經營資格證有效期的 , 視為放棄營運號牌和經營資格證 。
問:出租車從業資格證辦理需要什么材料?
答:攜帶下述材料到交通培訓中心報名處報名 , 并填寫《營業性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申請登記表》 , 后期進行培訓、考試 , 考試合格后就可領取《證書》 。
1、機動車駕駛證(復印件 , 三年以上);
2、身份證(復印件);
3、出租車公司證明(無出租車公司證明可參加培訓考試 , 考核合格發給職業培訓合格證 , 待有工作單位后再領取從業資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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