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慶交通補貼是否計入工資總額

安慶工資組成相關問題
1、“交通補貼” “防昊降溫費”是否應計入工資總額?
隨著工資改革,物業費和取暖費等相關費用隨職工個人工資發放,同時還有公車改革補貼隨工資發放 。按照《勞動工資統計報表制度》規定,公車改革補貼、物業費和取暖費均已計入工資總額統計 。具體到防暑降溫費,需要看地方人社部門規定的具體標準,在標準之內的,屬于保險福利費用性質,不應包含在工資總額內;超出規定標準的,就不屬于福利性質而是報酬性質了,應該算在工資總額內 。各地的具體標準請咨詢當地的人社部門 。
2、“社保部門發放的工傷補助金或生育津貼等”是否計入工資總額統計?
根據《勞動工資統計報表制度》,由社保部門發放的工傷補助金不計入工資總額 。女職工在休產假期間領取的生育津貼或由本單位發放的產假工資應計入工資總額統計 。
3、“員工到異地工作發放的差旅補助或異地安置費等”是否計入工資總額統計?
根據《勞動統計報表制度》規定,工資總額是指本單位在報告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從業人員的勞動報酬總額 。單位員工到異地工作而發放的差旅補助或異地安置費等,是因異地工作而產生的費用,不納入工資總額統計 。需要指出的是,單位按月發放并可由個人自由支配的住房補貼、電話補貼、伙食補貼等均應計入工資總額統計 。
4、“休假工資”是否計入工資總額統計?
【安慶交通補貼是否計入工資總額】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1990年國家統計局1號令)規定指出: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 。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和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其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包含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因病、工傷、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喪假、事假、探親假、定期休假、停工學習、執行國家或社會義務等原因按計時工資標準或計時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資 。因此,休假期間單位發放的工資報酬應計入工資總額統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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