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慶護照辦理需要什么材料 安慶護照辦理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續

【安慶護照辦理需要什么材料 安慶護照辦理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續】安慶辦理護照所需材料、受理條件
一、申請材料
1、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對于居民身份證在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使用臨時居民身份證;未辦理居民身份證的未成年人,可使用戶口簿 。)
2、未滿十六周歲的申請人,辦理時應當由監護人陪同;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需提交監護人委托書、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此外,還應提交監護關系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等)、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
3、現役軍人只可在其所屬部隊駐地的公安機關出入境接待大廳辦理,并提交具有審批權的軍隊系統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辦理普通護照的意見,本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軍官證等)及復印件 。
4、屬于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在辦理時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 。
二、受理條件
1、申請人須為我區戶籍居民;
2、對戶籍自其它省(市、自治區)遷入我區的,遷入時間須滿一年以上 。
3、辦理普通護照換發業務的,須提交與首次辦理相同的各類材料,并提交現持有的普通護照 。此外,還須滿足以下情形之一:
①普通護照簽證頁即將使用完畢的;
②普通護照有效期不足6個月的,或者有效期在6個月以上但有材料證明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國家要求的;
③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出生地、出生日期發生變化或者申請人面像發生較大變化的;
④申請人手指傷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紋的;
⑤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人認可的其他情形 。
4、普通護照損毀、遺失、被盜,可以申請補發普通護照,在辦理時除提交與首次辦理相同的各類材料外,因證件損毀申請補發的,須提交損毀的證件及損毀原因說明;因證件遺失或者被盜申請補發的,須提交遺失或者被盜的情況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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