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隨父親落戶 淮南新生兒隨父落戶指南

受理部門:區公安分局戶政中心
辦理條件:
〔國內出生登記之一〕:
嬰兒出生后一個月內,由嬰兒監護人或者戶主向嬰兒父親或者母親常住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 。嬰兒父母戶口不在一地的,申報登記時要進行網上核查,不再要求提供在另一方未落戶證明 。出生登記結束后,公安派出所需在出生醫學證明正聯上加蓋已入戶章 。
(一)婚生子女有出生醫學證明且出生醫學證明上父母信息齊全,要求隨父或隨母入戶的,憑出生醫學證明、父母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申報出生登記 。
(二)婚生子女有出生醫學證明,但出生醫學證明僅登記母子信息,要求隨母落戶,憑出生醫學證明、母親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申報出生登記 。
(三)婚生子女有出生醫生證明,但出生醫學證明僅登記母子信息要求隨父落戶,憑出生醫學證明、父親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申報出生登記 。
(四)非婚生育的子女有出生醫學證明要求隨母入戶,憑非婚生育說明、出生醫學證明,母親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申報出生登記 。
(五)非婚生育的子女有出生醫學證明要求隨父入戶,憑非婚生育說明、出生醫學證明、父親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經司法行政部門審核登記的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申報出生登記 。
(六)無出生醫學證明的,當事人應當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補發后辦理 。
對無法核實新生兒母親信息,不能取得出生醫學證明的,應當提供經司法行政部門審核登記的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出具的親子關系證明材料和出生、住院記錄等其他相關證明,公安機關調查核實后辦理 。公安派出所應認真核對出生醫學證明的真偽,無法確定真偽或存在可疑情況的,應當予以扣留,并聯系當地衛生和計劃生育部門進行鑒別 。
〔國內出生登記之二〕:
(一)父母雙方均為集體戶口(高校學生集體戶口除外),子女可以隨父或隨母在集體戶辦理出生登記 。
(二)父母雙方均為高校學生集體戶口,子女可以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口辦理出生登記 。
(三)父母雙方均為現役軍人,子女可以在父母部隊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口辦理出生登記 。
辦理流程:
1.受理:申請人到戶政中心戶籍窗口申請;戶籍窗口確認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受理條件的予以受理;
2.審查:戶籍窗口予以調查審核;
3.辦結:情況屬實予以辦理,打印戶口本或證明 。
所需材料:
(一)戶口申報表;
(二)申報人及嬰兒父母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
【新生兒隨父親落戶 淮南新生兒隨父落戶指南】(四)嬰兒父母《結婚證》;
(五)嬰兒父(母)非婚生育說明;
(六)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嬰兒隨父親落戶的,還應一并提供經司法行政部門審核登記的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材料) 。
辦理時限:當場
收費依據及標準: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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