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對應騰退而拒不騰退公租房的怎么處理?

郴州對應騰退而拒不騰退公租房的怎么處理?
(一)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家庭,至被取消保障資格起6個月內未騰退公共租賃住房的,按市場租金標準繳納房屋租金;
(二)6個月至1 年內未騰退公共租賃住房的按市場租金的1.2倍繳納房屋租金;
(三)1年以上未騰退公共租賃住房的按市場租金的1.5倍繳納房屋租金;
(四)對拒不退出又不按規定繳納房屋租金的,出租單位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
拓展信息:
公租房的租金標準怎樣確定?
【郴州對應騰退而拒不騰退公租房的怎么處理?】租金標準按照貸款利息、維護費并根據不同地段、不同房屋類別等因素,由市物價部門會同市財政、市住房保障機構等相關部門研究確定 。租金原則上不超過同地段、同品質、同類型普通商品房市場租金的60%,并實行動態調整,每兩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