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居民辦理身份證手續 周口身份證補辦

申請條件:
1.凡具有本市常住戶口年滿十六周歲的居民,應當申領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居民,自愿申領居民身份證的由監護人代為申領居民身份證 。
2.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應當申請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證 。
3.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
4.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 。
辦理材料:
1.申領:憑本人居民戶口簿 。
2.換領:憑本人居民戶口簿和原居民身份證 。領取居民身份證時,必須交回原居民身份證 。
3.補領:憑本人居民戶口簿,并辦理掛失手續 。
辦理流程:先到照相室照相(要求本人來、不染發、不戴首飾),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數碼照片合格回執,再到戶籍室辦證窗口憑回執、戶口簿、身份證原件辦理,領取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憑領取憑證到原辦理處領證 。
辦理地點:區縣分局及屬地公安派出所
【周口居民辦理身份證手續 周口身份證補辦】受理時間:每個工作日早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3時至17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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