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戶口登記項目民族變更或更正申請 商丘戶口登記項目民族變更或更正

申報材料
1、申請人書面申請;(18周歲以下的父母申請,18周歲以上的本人申請);
2、本人及相關人員的戶口薄、身份證;
3、市級以上民族事務管理委員會的批準證明;
4、其他材料 。
辦理程序
遷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請后,責任區民警對申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調查核實并提出意見,由主管所領導簽署意見,報縣(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戶政部門審批 。
收費標準
免收戶口簿工本費(不含丟失、損壞補辦戶口簿收取的工本費,居民戶口簿(城市)6元/本,農村4元/本;【商丘戶口登記項目民族變更或更正申請 商丘戶口登記項目民族變更或更正】
辦理時限:30個工作日以內
聯系電話:0370-3277300-22161
辦理地點:戶籍地派出所(周一至周五)
相關說明:
對公民民族成份需要變更,經市級以上民族事務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變更; 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申請人書面申請;(18周歲以下的父母申請,18周歲以上的本人申請);
2、本人及相關人員的戶口薄、身份證;
3、市級以上民族事務管理委員會的批準證明 。
派出所對申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初審后,上報到縣級公安機關戶政部門審核簽署意見后上報市級公安機關戶政部門審批 。共需30個工作日做出審批決定 。審批通過后,通知申請人到派出所辦理;材料不齊全的按照當地公安機關業務辦理要求,提供其他相關材料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