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東莞高考加分和優先錄取資格申報材料

符合有關加分資格和優先錄取資格的考生向所在市招生辦公室提出申請,申請受理截止日期為2022年11月10日 。未在截止日期前提出申請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和優先錄取資格 。
1、烈士子女(非軍人烈士子女)考生申請加分,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家庭戶口本(含考生及父或母)、父母結婚證、烈士證明書、撫恤證等原件及復印件 。
2、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取消臺胞及臺胞子女在我省就讀相關證明事項的通知》(粵府臺發[2018]3號)要求,參加普通高校統一考試,且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五年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之一的臺胞,或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戶口簿》的臺胞子女(籍貫為臺灣),在辦理高考照顧錄取手續時,需提供上述相應證件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
【2023東莞高考加分和優先錄取資格申報材料】3參加普通高考的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向市招生辦公室提出加分資格申請時需提供本人退出現役證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退出現役證需復印封面及內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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