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養老保險參保指南 衢州市養老保險政策

最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新政策的調整:
2020年7月11日后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需繳費累計滿15年,從年滿60周歲的次月開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2020年7月11日前已經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員,其待遇領取條件可按原規定執行,也允許在辦理待遇領取條件時補繳,但累計繳費年限不超過15年 。
對年滿60周歲仍在繼續按月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可從60周歲的次月起開始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直至享受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時為止 。
辦理條件
1、城鄉居民:具有本市戶籍,年滿16周歲(全日制學校在校學生除外),非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人員,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含低標準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
2、事業單位:需辦理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在職人員;
3、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登記在本市的用人單位及職工 。
辦理材料
1、城鄉居民:
(1)一寸近照二張;
(2)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重度殘疾人和低保對象應同時提供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4)要求所需的銀行存折;
(5)《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申請表》;
【衢州市養老保險參保指南 衢州市養老保險政策】(6)《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人員花名冊》 。
2、事業單位:
(1) 參保人員介紹信或報到證復印件、首次參保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區工資科《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變動審核表》復印件、《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變動聯系函》原件、轉入人員《×××單位工作人員養老金轉移結算表》;
(2) 單位填寫《養老保險人員增減和基數變更表》、《養老保險基金申報結算表》 。
3、企業職工:
(1)填寫《社會保險用人單位參保職工增減表》;
(2)參保人員提供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
注:其中申報參加外來務工人員社會保險的,填寫《外來務工人員社會保險用人單位參保職工增減表》;
辦理流程
1、城鄉居民:
(1)參保人員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繳費憑證及銀行存折到村(社區)參保登記;
(2)村(社區)對申請材料初審匯總后上報鎮(街道)勞動保障站 。
2、事業單位:人員參保當月,單位將有關材料報區社保辦辦理參保手續 。
3、企業職工:由單位代辦,單位社保經辦人員持上述辦理材料到單位注冊地社保局辦理相關的參保手續;
辦理地點
衢州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
地址: 荷三路231號人事勞動大樓
常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 白馬路159號
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 鹿溪北路238號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材料齊全、符合條件者當場辦結 。
收費標準:不收費
注:衢州養老保險辦理分為個人辦理和單位辦理,兩種辦理方式的過程和所需的材料都存在差異,居民在辦理時需明確辦理方式,在辦理過程中若存在疑問可撥打電話0570-12333咨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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