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清遠殘疾人補貼? 清遠殘疾人補貼政策

如何申請殘疾人兩項補貼?
補貼對象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對象為具有廣東省戶籍,屬于城鄉低保成員,并持有在有效期限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的殘疾人和殘疾軍人;
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對象為具有廣東省戶籍,持有在有效期限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且殘疾等級被評為一、二級的重度殘疾人和非重度智力、精神殘疾人,或持有在有效期限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且殘疾等級被評為一至四級的重度殘疾軍人 。
申請流程
【如何申請清遠殘疾人補貼? 清遠殘疾人補貼政策】符合上述條件的,殘疾人可自愿申請兩項補貼,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殘疾人因年齡、自身狀況等特殊原因無法提供的,可提交居民戶口簿原件)和銀行賬戶原件,即可通過以下兩種途徑申請:
1. 向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受理窗口辦理補貼申請;
2. 如果向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在本省任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受理窗口提交申請證件材料,并提供殘疾人戶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員會詳細名稱 。
3.有條件的殘疾人可通過微信“粵省事”小程序或“廣東政務服務網”自行辦理 。本人申請有困難的,申請人的監護人,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所在村(居)民委員會或其他受托人可代為提出申請事宜 。
相關單位提醒領取補貼的殘疾人,需在每年的4月1日至6月20日期間主動申報資格認定,可優先通過微信“粵省事”小程序在線申報,也可以攜帶本人的居民身份證直接在本省任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受理窗口申報資格評定 。
審核時限:13個工作日 。
發放時間:補貼資格審定合格的殘疾人自遞交申請當月計發補貼 。殘疾人兩項補貼實行按月發放,發放時間調整為每月25日前;新申請殘疾人兩項補貼的,于審定合格后次月開始發放 。補貼資金采取社會化形式發放,直接轉賬存入殘疾人的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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