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申請條件+材料+流程

梅州創業帶動就業補貼標準為:招用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給予補貼;招用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給予3000元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3萬元
一、申請條件
1.初創企業(指在我市登記注冊3年內的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社會組織、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招用員工(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申請補貼前連續6個月為招用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且申請補貼時仍在本企業就業,法定代表人或個體戶經營者除外) 。
2.初創企業吸納勞動者就業申請補貼后12個月內,不同初創企業吸納同一勞動者就業的不能再次申領補貼 。
【梅州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申請條件+材料+流程】二、申請材料
應提交材料:符合條件人員(被招用員工)基本身份類證明;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基本身份類證明;招用員工勞動合同 。
應核驗信息:單位營業執照(或其他法定注冊登記證照);社保繳費記錄及申請時的參保信息;股東及出資信息 。
三、辦理流程
補貼對象可按年度向登記注冊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補貼申請 。首次補貼申請應于相關創業主體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提出,最后一次申請時間不得超過登記注冊之日起4年 。
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有多家初創企業的,只有一家可申請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跋嗤怯涀缘刂返牟煌鮿撈髽I,帶動相同人員就業的,只能有一家企業申請一次補貼”的規定不再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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