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技能提升補貼個人申領條件要求 中山技能提升補貼個人申領條件

中山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
補貼對象
自費參加培訓或自學提升技能的符合條件的各類勞動者(含在本省從事家政服務業在內的靈活就業人員)
申領條件
取得相應證書(包括我省核發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國家授權的行業主管部門核發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國家技能等級證書,以及我省核發的、納入補貼范圍的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特種作業操作證書、培訓合格證書等) 。
申領期限
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 。
其他事項
1、同一勞動者一年內(自然年度)可申領三次技能提升補貼(含機構提供的免費培訓),但同一職業同一等級同一工種證書只能申領一次補貼,不得重復申領和重復享受 。
2、勞動者獲得我市緊缺適用技能人才補貼工種目錄范圍內職業(工種)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可在規定標準基礎上提高30% 。
3、企業、機構、勞動者個人不得重復申領 。
【中山技能提升補貼個人申領條件要求 中山技能提升補貼個人申領條件】4、各鎮區經辦銀行由鎮區人社分局自行公布 。勞動者在填報銀行信息前請先與經辦人社分局了解核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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