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畢業生就業補貼政策2021標準 聊城畢業生就業補貼

聊城高校畢業生補貼詳情:
【聊城畢業生就業補貼政策2021標準 聊城畢業生就業補貼】一、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創業補貼
為改善我省特困家庭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的就業創業環境,對于符合條件的對象在畢業學年內有就業意愿、積極求職的發放創業補貼 。發放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中低保家庭畢業生、特困人員畢業生、孤兒、重點困境兒童畢業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殘疾人畢業生及貧困殘疾人家庭畢業生和在學期間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 。各高校負責本校求職創業補貼畢業生的申報審核工作 。
二、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
小微企業招用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申請社會補貼的,按其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金額和實際,給予最長不超過12個月的社會保險補貼 。
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繳納的職工社會保險費,給予社會保險補貼,標準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
社會保險補貼實行“先繳后補”的辦法,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企業或靈活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應當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6個月以上至12個月內提交社會保險補貼申請 。
招用高校畢業生的小微企業,應向當地(工商注冊地)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申請社會保險補貼 。
三、青年見習補貼
離校3年內高校畢業生、16-24歲離校未就業職業院校(技工學校)畢業生或青年,畢業前3個月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在校生 。對其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城鄉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青年和青年退役軍人,以及缺乏工作經歷的青年,優先提供見習機會 。
見習對象可根據見習基地發布的見習崗位和計劃,直接聯系報名,簽訂見習協議,參加見習期限一般為3-6個月,最長不超過12個月 。
青年見習期間,由見習基地給予見習人員的基本生活補貼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并為見習人員購買意外傷害保險,政府按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60%給予見習補貼 。其中,見習期滿見習單位留用就業比例50%以上補貼標準可上浮10% 。
見習期3個月后,單位可與見習對象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仍享受見習補貼至見習期滿 。
四、職業培訓補貼
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大學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在校學生)參加就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可按規定享受職業培訓補貼 。
畢業后按規定進行了失業登記的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也按規定享受職業培訓補貼 。參加就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按規定給予一次性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
按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市財政局發布的《聊城市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目錄》給予最高不超過2000元的職業培訓補貼 。文件依據:聊財社【2019】70號 。
五、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在校、失業登記的),初次職業技能鑒定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給予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補貼標準為鑒定收費標準的80%,符合條件的(重點產業職業資格和職業技能等級評定)可達到90% 。
六、生活補貼
對企業全職引進、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在本地參加社會保險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每月分別給予1000元、800元的生活補貼 。文件依據:聊發【2017】18號 。
如有異議可撥打市就業促進科電話0635-2189065咨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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